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的意见;
4、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双方提供的有效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大理市
电话:0872-2254401
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结婚登记处
地址:上街镇新建街
电话:0872-7524766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民政局结婚登记处
地址:祥云县清红路附近
电话:0872-3121183
办理时限及费用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注意】双方必须到场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