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理市上和片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在50㎡以上的,租金按5.6元/㎡・月收取;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在50㎡以下的,租金按3. 8元/㎡・月收取。
租金及相关费用标准
(一)根据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公租房租金标准等事宜的批复》(大市政批〔2014)5号)文件,上和片区公租房基准租金标准为5.6元/㎡・月,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作管理的公租房租金在政府公布的基准租金基础上最高可以上浮10%。结合上和片区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髙出租率,减轻承租人的负担,纳思•海岸春天公租房租金按以下优惠政策执行:
1、 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在50㎡以上的,租金按5.6元/㎡・月收取;
2、 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在50㎡以下的,租金按3. 8元/㎡・月收取。
(二)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 视、卫生、物业服务、电梯维护、二次加压等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
1、物业服务费:建筑面积X 1.0元/㎡・月。
2、 电梯维护费:30.00元/户・月。
3、 二次加压费:10.00元/户・月。
4、 其他相关费用按相关单位现行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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